广州南沙现代农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招商

广州南沙庙贝农场有限公司 5队地塘边小塘等四宗耕地、鱼塘公开招租公告

2023-05-30 725次浏览

我司现有一批耕地、鱼塘向社会公开招租,具体见附表《地塘边小塘等四宗耕地、鱼塘招租明细表》。本次公开招租采用公开明标竞投方式,具体如下:

一、报名时间:

2023年5月30日至2023年6月12日(受理时间:上午9点至12点,下午2点至5点,节假日不受理)。

二、报名地址:

南沙区横沥镇南丰路1-1号庙贝农场有限公司(联系人:江生,联系电话:84527001)。

三、投标要求:

1、投标人在参加投标前,要对自己所投耕地、鱼塘的地点、现状、面积、经营范围、租赁期限、投标底价及递增方式、水电、通信、消防、牌照证照办理等情况以及合同文本详细了解后才进行投标。

2、投标报名时,投标人需要按附表《地塘边小塘等四宗耕地、鱼塘招租明细表》中耕地所设定的金额进行缴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后才有资格参加投标。投标人必须使用投标人的银行账户缴纳投标保证金,缴纳保证金的账户户名与投标人名称不一致的,取消投标资格。

3、投标时,投标人可以投《地塘边小塘等四宗耕地、鱼塘招租明细表》中对应交纳保证金的标的耕地,中标标的数量少于或等于交纳保证金标的数量。中标后到中标登记处签名确认,并交出相应的中标标牌。

四、投标人须提交如下资料:

1、以个人投标的,需提供投标人本人身份证原件,不得委托他人报名;以单位投标的,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依法经营,并经相关年检合格,须提交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若委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证明书);

2、交纳投标保证金的银行转账单复印件;

3、投标个人需提供属于本人银行账号复印件;单位需提供属于本单位的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盖章(用于投标人未中标时退回投标保证金用途)。

五、投标人资格审查:

投标人到庙贝农场有限公司填写《报名资格申报及审核表》,经核查符合资格的投标人领取《资格审核合格回执》,交纳投标保证金。

六、竞投时间:

2023年6月13日上午9:45时。

七、竞投地点:

南沙区横沥镇南丰路1-3号庙贝农场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八、开标要求:

1、开标入场时间:2023年6月13日上午9:30—9:45时。

2、入场资格:开标日,投标人凭资格审核合格回执、本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投标单位(人)资信情况(以信用中国网查询为准)等证明资料,签到进场。

3、所有投标人必须到场参加开标会,并在规定时间内入场,过时不准进场,并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按废标处理。

4、竟标由我司现场主持,实行现场明标喊价,按价高者得。并在开标后对外公示开标结果(中标情况)3个工作日。

5、截至投标时间,对应标的只有一个符合条件的报名者的,我司将发布公示告知,公示3个工作日后且无异议的,我司发布中标公示,确定该报名者为中标人。

6、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不够部分需要补足,多余部分转为租金。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10个工作日内,我司通过开户农村商业银行转账退回到各个未中标人提供的开户银行账上。

7、投标人投得耕地后限于自已生产经营,不得转租或分租。否则,我司有权单方解除租赁合同,没收合同履约保证金,无条件收回耕地,对承租者地上附着物和种养殖产品及由此造成的损失,我司不作任何赔偿或补偿。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出现以下行为的,没收竞标保证金:

1)投标人经竞标后中标的,不得放弃中标,否则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2)只有一个符合条件的报名者,经我司发布中标公示后,不得放弃中标,否则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3)通过短信通知中标人前来签收中标通知书,中标人需在短信通知5个工作日内到我司办理签收(如不能前来可协商通过邮寄方式送达),逾期不签收的,视为自动放弃中标,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我司收回耕地另行发包;

4)中标人需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到我司办理合同签订等相关手续,逾期不办理,视为自动放弃中标,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我司收回耕地另行发包。

十、其他事项

公司网站:http://www.nsny.com.cn,如有需要,投标人可在公司网站查看相关公告内容及下载表格。

    

附件:5队地塘边小塘等四宗耕地、鱼塘招租明细表

 

 

 

 

广州南沙庙贝农场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五月三十日

附件:

地塘边小塘等四宗耕地、鱼塘招租明细表

单位:广州南沙庙贝农场有限公司

编号

地点、田号

承包起止日期

合同期

面积
(亩)

经营
范围

底价

投标
保证金

备注

1

地塘边小塘

中标公示期满后第二天起

3年

1.76

养殖

 1350/亩/年;年递增7%

600

不能筑基种植莲藕等水生作物。

2

2-3-1

中标公示期满后第二天起

3年

11.12

种植

 1500/亩/年;年递增7%

 4200

该地块为基本农田,不能筑基种植莲藕等水生作物。

3

广州市南沙区庙贝农场第七研究所西侧耕地

中标公示期满后第二天起

3年

3.072

种植

1000元/亩/年;年递增7%

800

不能筑基种植莲藕等水生作物。

4

广州市南沙区庙贝农场3队耕地(狮洋电站边)

中标公示期满后第二天起

3年

12.27

种植

900元/亩/年;年递增7%

2800

不能筑基种植莲藕等水生作物。

展开图片logo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