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南沙现代农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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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珠公司2024年度货物、服务采购项目及50万元以下工程项目造价咨询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2024-03-08 1649次浏览

为更好地开展我司造价咨询工作,我司将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择优选择一家造价咨询单位作为我司2024年度造价咨询单位。

一、招标单位:广州南沙明珠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明珠公司2024年度货物、服务采购项目及50万元以下工程项目造价咨询服务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南沙区

四、报价要求根据《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粤价函[2011]742号》结合市场情况下浮5%设定,项目按实结算,累计结算价不超15万元。“下浮率”报价。下浮须在下浮5%-30%区间作为响应报价,不在该范围内报价将被否决。

五、服务期限:1年,自合同签订之日开始服务期满或合同期内服务金额结算至15万元时,本服务合同终止。

六、报价人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1、报价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报价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承诺函》,格式自定)。

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注册二级或以上造价工程师注册证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项目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注: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是指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建人[2018]67号)取得的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按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的规定,根据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的,等同于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

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4、报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情形之一: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由评审委员会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递交投标文件的要求: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4年3月11日10:002024年3月18日10:00,2024年3月18日10:00开标。

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相关信息。

3、递交方式:可现场递交或以提前邮寄的形式递交。

4、投标递交资料及开标地点:广州市南沙区珠江街道永安二街143号                    

5、投标递交资料收件人及联系方式:张工,020-82647854/3295047647@qq.com 



附件:项目报名登记表(点击下载)

广州南沙明珠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日期:202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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