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已受邀单位
广州南沙庙贝农场有限公司现通过邀请招标的方式确定 庙贝农场4队和庙贝农场5队耕地种植项目 的服务单位,现邀请贵单位参与投标,相关情况及要求如下:
一、项目情况
(一)项目名称
庙贝农场4队和庙贝农场5队耕地种植项目
(二)项目地点
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庙贝农场4队、5队。地块及周边有高压铁塔和高压输电线路。
(三)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582057元。投标人投标总价超出最高限价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四)项目服务内容及特别约定
1、项目地块为庙贝农场4队2个地块(面积分别为115.08亩、92.43亩)和庙贝农场5队1个地块(面积为69.66亩),总面积合计277.17亩。中标人在服务期内需完成项目地块开荒、复耕、两造水稻种植及管理、收割、成品代为销售工作等服务;
2、中标人代为销售农产品的收入优先归招标人所有且满足招标人的固定收入443472元(按1600元/亩/年计算),若种植产出的收益未达到招标人固定收入,中标人向招标人补足差额;中标人服务质量应达到水稻种植补贴验收标准且积极配合种植补贴申报工作,项目地块的两造水稻种植补贴全额归招标人所有。
(五)服务期
2024年4月1日起至2025年3月31日止。
(六)承包方式
本项目采用总价包干(含税)方式承包该项目。投标人投标报价应包括完成该项目工作内容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平整、开荒、复耕、耙田、农资购买、种苗费、临聘人工、种植管理、收割、代为销售、利润、税金、不可预见费等,招标人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二、服务费付款计划
1.第一造水稻种植达到水稻种植补贴验收标准且中标人提供有效发票后,招标人在15个工作日内支付项目中标金额的40%;
2.第二造水稻种植达到水稻种植补贴验收标准且中标人提供有效发票后,招标人在15个工作日支付项目中标金额的40%;
3.招标人收到水稻种植补贴且中标人提供有效发票后,招标人在10个工作日支付项目中标金额的20%。
三、投标资料及相关要求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投标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依法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予登记。若以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3.投标人无不良行为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具有关联关系的企业同时投标。
四、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一)封面及数量要求
投标文件一正三副,并在投标书封面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当正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必须密封包装,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在封袋上写明“庙贝农场4队和庙贝农场5队耕地种植项目”。投标文件(正本)内容每页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投标文件(副本)可以为投标文件(正本)的复印件。
(二)内容要求
1.投标文件封面;
2.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依法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予登记。若以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3.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若委托他人投标的,还需提交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的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有效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见附件1);
4.投标人完成类似业务的业绩证明复印件(应提交至少一份,可提供隐去商业秘密信息的合同或委托书);
5.投标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企业资信情况可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后截图打印,网址:http://gsxt.gov.cn);
6.报价表(见附件2);
7.投标人廉洁承诺书(见附件3);
8.投标单位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它资料或需要说明的其它问题。
注:以上投标文件内容每项、每页均要求加盖单位公章。
五、投标资料送达时间及要求
受邀单位应当在2024年3月18日起至2024年3月20日期间(9:00-11:30和14:00-16:00时),通过快递或现场送达方式递交投标资料。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南丰路1-3号。
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84930883。
六、开标时间及中标原则
(一)开标时间
2024年3月21日上午10:00
(二)开标地点
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金茂中二街01号南沙创新大厦15楼开标室
(三)中标原则
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确定中标单位。
七、其它
1.有效报名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2.投标单位可不出席开标会议。
广州南沙庙贝农场有限公司
2024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