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受邀各单位
我单位 广州南国置业有限公司现有南沙农业集团粮油加工厂微改造(文创园)提升项目基础鉴定项目,拟进行邀请招标确定中标人,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一、项目名称:南沙农业集团粮油加工厂微改造(文创园)提升项目基础鉴定项目
二、招标人: 广州南国置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古先生 联系电话:020-84523656
三、工作地点:南沙区珠江街珠江路10号
四、招标内容
(一)项目名称:南沙农业集团粮油加工厂微改造(文创园)提升项目基础鉴定项目
(二)项目地点:南沙区珠江粮油加工厂(旧粮仓),地形图如下所示,如需其他相关数据请与古先生联系。
(三)项目内容:
1、每栋开挖抽查基础依据《混凝土结构现场检测技术标准》GB/T50784-2013检验批最小样本容量B类抽取,对基础尺寸测量,并开凿测量配筋情况。
2、摸清原有基础平面尺寸和埋深及承台厚度,混凝土强度等级等,提供基础平面图。
3、鉴定建筑物的基础形式,提供可计算基础承载力的相关资料。
五、项目成果提交期限及要求:
1、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3工作日内进场施工,并在30天内完成现场鉴定工作。
2、乙方应在完成现场鉴定后15天出具成果报告。
六、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97825.00元
七、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人身份证(委托的应同时带齐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或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副本);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包的投标。
4.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未在投标邀请书第七点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八、受邀单位应当在2024年7月16日下午15:00之前到广州南国置业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南沙区英豪街1号)递交投标资料(如通过快递邮寄,以招标联系人接收快递时间为准,不接收到付方式的快件)。
九、开标时间:2024年 7 月 16 日 15 时 00 分。
十、开标地点:广州市南沙区珠江街道英豪街1号第一会议室。
招 标 人:广州南国置业有限公司
日 期:2024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