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南沙东风农场有限公司(下称“招租人”)现有一宗农用地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租,情况见附表。本次公开招租采用明标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的单位前来竞价。
一、投标报名及咨询
竞投人可于2024年9月25日至2024年10月12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2:00至5:00(节假日除外),携带相关资料到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东风农场园仓街安居三巷43号之二2楼办公室进行报名或咨询。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84905559
二、投标要求
1、竞投人在参加投标前,应充分了解拟投鱼塘的地点、租赁期限、投标底价及递增方式、地形地貌等情况,应详细研读合同文本,竞投人应确保接受所有合同条款后再行投标。
2、投标前,竞投人应按招租公告附件中《第一涧鱼塘招租明细表》规定的数额向招租人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且竞投人必须使用竞投人自己的银行账户缴纳投标保证金。竞投人名称与缴纳投标保证金账户名称不一致或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取消投标资格。
3、鱼塘租赁期限、租金递增幅度等信息详见附件《第一涧鱼塘招租明细表》。
三、投标提交资料
1、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依法经营,并经相关年检合格,须提交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若委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证明书);
2、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有效转账单复印件;
3、竞投人需提供缴纳投标保证金的银行账户复印件(用于竞投人未中标时退回投标保证金);
四、开标方式
现场竞标方式。
五、竞投人资格审查
竞投人到招租人处按指引填写《报名资格申报及审核表》,经招租人核查具备投标资格且提交的材料符合要求的竞投人,招租人向竞投人出具《资格审核合格回执》,竞投人应按要求及时足额交纳投标保证金。
六、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4日上午9:45时。
开标地点: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东风农场园仓街安居三巷43号之二3楼会议室
七、开标、中标要求
1、开标入场时间:2024年10月14日上午9:30-9:45时。
2、所有竞投人必须到场参加竞投,委托他人出席的,必须按本公告第三条的要求提交有效的授权材料。所有竞投人必须在入场时间截止前入场,未按时入场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作弃标处理。
3、入场资格:参与竞投的人员凭《资格审核合格回执》、身份证原件、受托人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已于报名时提交了授权委托书的无需重复提供),按时签到进场。
4、开标由招租人现场主持,实行现场明标喊价,价高者得。开标后,招租人对外公示开标结果(中标情况)3个工作日。
5、投标报名期限届满,只有一个符合条件的报名者的,招租人将发布公示告知,公示1个工作日后且招租人未收到有效异议的,招租人发布中标公示,确定该报名者为中标人。
6、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如投标保证金不足以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及时补足,如投标保证金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后仍有剩余的,剩余部分转为租金。
未中标的竞投人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招租人于10个工作日内退回到各个未中标的竞投人本人的银行账户中。
7、中标人投得鱼塘后仅限于中标人自已生产经营,不得转租或分租。否则,招租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没收合同履约保证金,收回鱼塘,对中标人由此造成的损失,招租人不作任何赔偿或补偿。
八、相关要求
(1)第一涧鱼塘以其他农用地用途出租。招租人仅按照该地块的现状提供给中标人使用。投标人对该地块的土地性质、基本情况及排灌情况等现状已经充分了解并愿意承租,不得以此为由向招租人主张任何权利或拒绝履行合同。中标人在合同期内必须依法依规按照承租地块的土地性质规范使用该地块。
(2)中标人须按500元/亩的标准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及300元/亩排水保证金。
(3)租赁期间如遇国家发展需要收回该地块时,中标人须无条件配合开展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工作。该地块涉及中标人的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款及奖励金,由招租人与中标人按各50%的比例分配。
九、投标保证金
竞投人出现以下行为的,招租人没收投标保证金,鱼塘另行发包:
(1)竞投人经竞投后中标又放弃中标的;
(2)只有一个符合条件的报名者,经招租人发布中标公示后,放弃中标的;
(3)中标人在收到招租人通知后5日内未前往招租人处签收《中标通知书》的,或经协商通过邮寄方式送达《中标通知书》但中标人不签收的,视为中标人自动放弃中标;
(4)中标人签收《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未前往招租人处办理合同签订等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中标。
十、其他事项
招租人网站:https://www.nsny.com.cn,竞投人可在该网站查看相关公告内容及下载表格。
附件:《第一涧鱼塘招租明细表》
广州南沙东风农场有限公司
2024年9月25日
第一涧鱼塘招租明细表 | |||||||
单位:广州南沙东风农场有限公司 | |||||||
编号 | 地点、田号 | 合同期 | 面积 | 经营 | 招租底价 | 投标 | 备注 |
1 | 第一涧鱼塘 | 3年 | 58.13 | 养殖 | 2100元/亩/年;年递增7% | 30600元 | 1. 不能筑基种植莲藕等水生作物。 2.必须依法依规按照地块的土地性质规范使用该地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