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南沙现代农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招商

鱼塘招商公告

2024-09-29 1188次浏览

广州南沙渔业产业园有限公司现有鱼塘面向社会农业养殖经营企业公开引进合作单位(地块情况见附表)。欢迎有意开展水产合作养殖的企业前来报名竞价。

投标报名及咨询

竞投企业可于20249292024年10月16日的上午900至 11:30,下午2:00至4:30(节假日除外),现场送达方式递交报名资料,地址:广州市南沙区灵新公路新港大道1号南沙渔业产业园综合服务中心1栋201。

人:杜先生、李小姐    联系电话:020-84529186   

二、投标要求

合作单位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水产养殖业务经营范围,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合作单位需持自有的青蟹注册商标。

1、投标企业在参加投标前,要对自己所投地块的田号、面积、经营范围、合作经营期限、固定收益计费、投标底价及递增方式、地形地貌、排水用电等情况以及合同文本详细了解后才进行投标。

2、投标时,投标企业对所投的标的需要交纳一定数量的投标保证金,具体数额以《鱼塘情况一览表》注明的金额,投标企业交纳投标保证金后才有资格参加投标。投标企业必须使用本企业的银行账户缴纳投标保证金,缴纳保证金的账户户名与投标企业名称不一致的,取消投标资格。

3、合作经营超过2年的,合作期限内,固定收益每两年递增7%,递增方式以上一年度的固定收益为基数递增7%

4、 投标人不得有存在拖欠我司租金的情况或曾发生过其他违反我司物业租赁管理规定的情形。

三、投标提交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在委托代理情况下);

2、提供自有的青蟹注册商标的相关证明文件;

3、交纳投标保证金的银行转账单复印件,交纳保证金银行账户户名与投标企业名称必须一致;

4、投标人需提供属于投标企业的银行账户复印件(用于投标人未中标时退回投标保证金用途)

注:上述资料需加盖报名单位公章,所有印章必须完整、清晰。

四、开标方式

现场竞标方式。

五、投标人资格审查

投标人到广州南沙渔业产业园有限公司填写《报名资格申报及审核表》,经核查符合投标者领取《资格审核合格回执》,交纳投标保证金。

六、竞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7日上午9:30

开标地点:广州南沙渔业产业园有限公司(广州市南沙区灵新公路新港大道1号 )

七、开标、中标要求

1、开标入场时间:2024年10月17日上午9:00至9:20止。

2、所有投标人必须到场参加,并在规定时间内入场,过时不得入场,并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3、入场资格:开标日,投标人凭资格审核合格回执、身份证原件及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如委托)等证明资料,签到进场。

4、开标由广州南沙渔业产业园有限公司现场主持,实行现场明标喊价,按价高者得。并在开标后对外公示开标结果(中标情况)3个工作日。

5、截至投标时间,只有一个符合条件的报名者的,我司将发布报名结果公示告知,公示1个工作日后且无异议的,招租人发布中标公示,公示3个工作日后且无异议的,确定该报名者为中标人。

6、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不够部分需要补足,多余部分转为履约保证金。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后,招租人通过开户农业银行转账退回到各个未中标人投标时所提供的银行账户。

7、投标人投得鱼塘后仅限于投标企业生产经营,不得转租或分租。否则,招租人有权单方解除租赁合同,没收合同履约保证金,无条件收回鱼塘,对承租者地上附着物和养殖产品及由此造成的损失,招租人不作任何赔偿或补偿。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企业出现以下行为的,没收竞标保证金:

1)投标企业经竞标后中标的,不得放弃中标,否则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2)只有一个符合条件的报名企业,经渔业公司发布中标公示后,不得放弃中标,否则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3)通过短信通知中标企业前来签收中标通知书,中标企业需在短信通知5个工作日内到渔业公司业务发起单位(部门)办理签收(如不能前来可协商通过邮寄方式送达),逾期不签收的,视为自动放弃中标,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公司收回土地另行处理;

4)中标企业需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到渔业公司办理签订合同、水治理承诺书、土地交接记录表等相关手续,逾期不办理,视为自动放弃中标,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渔业公司收回土地另行处理。

九、投标其他要求

本地块养殖过程中,如遇广州市南沙区政府或上级部门政策、规划建设等原因征收或征用水产养殖区域内土地的,渔业公司收到政府通知后立即通知合作单位,合作单位无条件按时交回土地,如有补偿费用双方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1)水产养殖区域的青苗补偿费和奖励金,渔业公司与合作单位各收取50%(合作单位明确知悉签订本合同前政府已征收的地块无青苗补偿款,并对此无异议。如合同履行期间征收时该地块仍有青苗补偿的,该款项按渔业公司50%、合作单位50%分配);

2)管护区域的青苗补偿费和奖励金归渔业公司所有;

3)除上述费用外的其他基础设施补偿费归渔业公司所有;

十、其他事项

公司网站:https://nsny.com.cn/,如有需要,投标人可在公司网站查看相关公告内容及下载表格。

                              

附件1:鱼塘情况一览表(点击下载)

附件2:水产合作养殖合同样板(点击下载)

 

广州南沙渔业产业园有限公司

                                   2024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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