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受邀单位
我单位广州南沙现代农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现有 湾区智慧谷物烘干中心(一期)项目配套道路项目施工总承包,拟进行邀请招标确定承包人。
一、项目名称:湾区智慧谷物烘干中心(一期)项目配套道路项目
二、建设单位名称: 广州南沙现代农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 梁先生 联系电话: 15602407845
三、工程地点: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X300路南侧13号地块
四、(1)工程概况: 本项目位于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X300路南侧13号地块,为湾区智慧谷物烘干中心(一期)项目提供道路配套设施,主要建设内容为园区道路基层处理及硬底化、地磅区域软弱地基处理(水泥搅拌桩)及地磅结构工程(不含地磅安装),具体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承包内容及规模:按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承包湾区智慧谷物烘干中心(一期)项目配套道路项目,具体工程需符合有关规定和要求。
五、工期:20日历天。
六、质量目标:合格。
七、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 858,903.84 元。(注:投标总报价不能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凡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废标。)
八、定标方式:综合评分法。
九、承包方式:由承包人包施工、包材料、包工期、包质量、包承包人应当购买的保险、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检验检测、包措施、包调试、包报建报批、包验收、包培训、包移交、包质保、包结算、包材料市场价格上涨等风险进行承包。按招标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范围,分部分项工程以综合单价包干,措施项目费及其他项目费以总价包干。
十、报价依据:
(1)本项施工企业需要按照有关规定,并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工程内容要求自行报价。
(2)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报价均为有效报价,否则将视为无效报价。
(3)本项目最终按实际发生结算。
十一、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或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的规定换领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施工总承包资质。
(4)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项目负责人为: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且在投标人单位注册。
(5)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3)。
十二、如同意参与本工程投标的单位,请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递交投标文件。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24年11月1日 10时00分前送达至广州市南沙区珠江街道英豪街1号。逾期送达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 标 人:广州南沙现代农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