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司现有1宗鱼塘面向社会农业经营企业进行公开招租,并于2024年11月11日对外发布鱼塘招租公告。报名期间,收到发包面积的异议。经现场察看、核实,经研究决定对发包面积进行调整,具体鱼塘情况见附件1。为此,我司重新发布该鱼塘招租公告。本次采用明标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单位前来报名竞价。
一、投标报名及咨询
竞投人可于2024年11月19日至2024年12月2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2:00至5:00(节假日除外),携带相关资料到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南丰路1-3号广州南沙庙贝农场有限公司物业管理部进行报名或咨询。
联 系 人:陈先生,江先生;联系电话:84930883
二、投标要求
竞投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注册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水产养殖经营范围(以营业执照为准,如营业执照未说明的,则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查询打印件)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从事农业养殖生产业务,且资信无不良记录。
1、竞投人在参加投标前,要对所投鱼塘的地点、现状、面积、经营范围、租赁期限、投标底价及递增方式、地形地貌、排水用电、通信、消防、牌照证照办理等情况详细了解,并应详细研读合同文本及应确保接受所有合同条款后才进行投标。
2、投标时,竞投人所投的标的需要根据招租人附件1《2队1区鱼塘招租明细表》核定的规定的金额向招租人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后才有资格参加投标。竞投人必须使用投标企业的银行账户缴纳投标保证金,缴纳保证金的账户户名与投标人名称不一致的,取消投标资格。
3、鱼塘租期、租金递增方式等信息详见附件1《2队1区鱼塘招租明细表》。
4、竞投人不得有存在拖欠我司租金的情况或曾发生过其他违反我司物业租赁管理规定的情形。
三、投标提交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在委托代理情况下);
4、具有水产养殖经营范围的证明材料;
5、缴纳投标保证金的银行转账单复印件;
6、缴纳投标保证金的银行账户复印件(用于竞投人未中标时退回投标保证金);
7、报名单位资信情况(以信用中国网查询为准);
注:上述资料需加盖报名单位公章,所有印章必须完整、清晰。
四、开标方式
现场竞标方式。
五、竞投人资格审查
竞投人到广州南沙庙贝农场有限公司物业管理部按指引填写《报名资格申报及审核表》,经招租人核查符合投标资格且提交的材料符合要求的,领取《资格审核合格回执》,及时足额交纳投标保证金。
六、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3日上午9:45时。
开标地点: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南丰路1-3号广州南沙庙贝农场有限公司会议室
七、开标、中标要求
1、开标入场时间:2024年12月3日上午9:30-9:45时。
2、所有竞投人必须到场参加,并在规定时间内入场,过时不得入场,并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3、入场资格:开标日,投标人凭资格审核合格回执、身份证原件及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如委托)等证明资料,签到进场。
4、开标由招租人现场主持,实行现场明标喊价,按价高者得。并在开标后对外公示开标结果(中标情况)3个工作日。
5、截至投标时间,只有一个符合条件的报名者的,招租人将发布报名结果公示告知,公示1个工作日后且无异议的,招租人发布中标公示,公示3个工作日后且无异议的,确定该报名者为中标人。
6、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不够部分需要补足,多余部分转为租金。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10个工作日后,招租人通过开户银行转账退回到各个未中标人投标时所提供的银行账户。
7、中标人投得鱼塘后仅限于投标企业生产经营,不得转租或分租。否则,招租人有权单方解除租赁合同,没收合同履约保证金,无条件收回鱼塘,对承租者地上附着物和养殖产品及由此造成的损失,招租人不作任何赔偿或补偿。
八、投标保证金
竞投人出现以下行为的,没收投标保证金:
(1)竞投人经竞投后中标又放弃中标的。
(2)只有一个符合条件的报名者,经招租人发布中标公示后,放弃中标的。
(3)招租人通知中标人前来签收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在接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未到招标人处办理签收或与招标人协商通过邮寄方式送达但不签收的,视为中标人放弃中标,没收投标保证金。
(4)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未与招标人办理合同签订、土地交接等相关手续的,视为中标人放弃中标,没收投标保证金。
九、投标其他要求
(1)招租人仅按照该鱼塘的现状提供给中标人使用。中标人对该鱼塘的土地性质、地形地貌、排水用电及排灌等情况以及合同文本已详细了解并愿意承租,不得以此为由向招租人主张任何权利或拒绝履行合同。
(2)该鱼塘发包面积为175.596亩,其中159.681亩鱼塘可按时交付承租户使用;余下15.915亩鱼塘须进行塘基改造后方可投入使用,因工程受各方面因素影响有可能导致不能按预期完成。鉴于此,15.915亩鱼塘有可能不能与159.681亩鱼塘同步按时交付给承租户使用,为此,15.915亩鱼塘租金以该鱼塘实际交付使用之日起计收租金,但该鱼塘租赁期内各时段及租金标准与159.681亩鱼塘保持一致。竞投人对该情况已详细了解并愿意承租,中标后不得以此为由向招租人主张任何权利或拒绝履行合同。
(3)中标人须分别按500元/亩和300元/亩的标准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和排水保证金。
(4)租赁期限内,如遇国家发展需要收回水产养殖区域内土地的,出租方收到政府通知后,立即通知承租单位,中标人须无条件配合开展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工作以及无条件按时交回土地。如涉及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款(含奖励金(如有情况下)),双方按照以下方式处理:由出租人与承租人按各50%的比例分配。
十、其他事项
招租人网站:https://www.nsny.com.cn,如有需要,竞投人可在该网站查看相关公告内容及下载表格。
附件:《2队1区鱼塘招租明细表》
广州南沙庙贝农场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9日
附件: 2队1区鱼塘招租明细表 | |||||||||
单位:广州南沙庙贝农场有限公司 |
|
| |||||||
编号 | 地点 | 面积(亩) | 产权证号 | 租期 | 招租底价 | 经营/范围 | 租金递增方式 | 投标保证金(元) | 备注 |
1 | 2队1区 | 175.596 | 粤(2023)广州市不动产权第11068954号 | 3年 | 3300元/亩/年 | 水产养殖 | 每年递增7% | 145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