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南沙现代农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招商

农用地招租公告

2024-12-02 155次浏览


我司现有1宗农用地面向社会农业经营企业进行公开招租,土地情况见附件1。本次采用明标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单位前来报名竞价。 

投标报名及咨询

竞投人可于2024年12月2日至2024年12月13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200至500(节假日除外),携带相关资料到南沙区横沥镇南丰路1-3号广州南沙庙贝农场有限公司物业管理部进行报名或咨询。 

人:陈先生,江先生;联系电话:84930883   

二、投标要求

竞投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注册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经营范围与农业种植相关(以营业执照为准,如营业执照未说明的,则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查询打印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从事农业生产经营业务,且资信无不良记录。

1、竞投人在参加投标前,要对所投地块的地点、现状、面积、经营范围、租赁期限、投标底价及递增方式、地形地貌、排水用电、通信、消防、牌照证照办理等情况详细了解,并应详细研读合同文本及应确保接受所有合同条款后才进行投标。 

2、投标时,竞投人对所投的标的需要根据招租人附件1《狮子洋变电站专用道路西边地块招租明细表》核定的金额向招租人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竞投人交纳投标保证金后才有资格参加投标。竞投人必须使用竞投企业的银行账户缴纳投标保证金,缴纳保证金的账户户名与竞投人名称不一致的,取消投标资格。

3、地块租期、租金递增方式等信息详见附件1《狮子洋变电站专用道路西边地块招租明细表》。

4、竞投人不得有存在拖欠我司租金的情况或曾发生过其他违反我司土地物业租赁管理规定的情形。

三、投标提交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在委托代理情况下);

4、具有与农业种植相关经营范围等证明材料;

5、缴纳投标保证金的银行转账单复印件;

6、缴纳投标保证金的银行账户复印件(用于竞投人未中标时退回投标保证金);

7、报名单位资信情况(以信用中国网查询为准);

注:上述资料需加盖报名单位公章,所有印章必须完整、清晰。

四、开标方式

现场竞标方式。

五、竞投人资格审查

竞投人到广州南沙庙贝农场有限公司物业管理部按指引填写《报名资格申报及审核表》,经招租人核查符合投标资格且提交的材料符合要求的,领取《资格审核合格回执》,及时足额交纳投标保证金。

六、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20241216日上午9:45时。

开标地点: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南丰路1-3号广州南沙庙贝农场有限公司会议室

七、开标、中标要求

1、开标入场时间:202412月16日上午9:30-9:45时。

2、所有竞投人必须到场参加,并在规定时间内入场,过时不得入场,并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3、入场资格:开标日,竞投人凭资格审核合格回执、身份证原件及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如委托)等证明资料,签到进场。

4、开标由招租人现场主持,实行现场明标喊价,按价高者得。并在开标后对外公示开标结果(中标情况)3个工作日。

5、截至投标时间,只有一个符合条件的报名者的,招租人将发布报名结果公示告知,公示1个工作日后且无异议的,招租人发布中标公示,公示3个工作日后且无异议的,确定该报名者为中标人。

6、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不够部分需要补足,多余部分转为租金。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10个工作日后,招租人通过开户银行转账退回到各个未中标人投标时所提供的银行账户。

7、中标人投得土地后仅限于竞投企业生产经营,不得转租或分租。否则,招租人有权单方解除租赁合同,没收合同履约保证金,无条件收回土地,对承租者地上附着物和种植产品及由此造成的损失,招租人不作任何赔偿或补偿。

、投标保证金

竞投人出现以下行为的,没收投标保证金:

1)竞投人经竞投后中标又放弃中标的。

2)只有一个符合条件的报名者,经招租人发布中标公示后,放弃中标的。

3)招租人通知中标人前来签收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在接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未到招标人处办理签收或与招标人协商通过邮寄方式送达但不签收的,视为中标人放弃中标,没收投标保证金。

4)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未与招标人办理合同签订、土地交接等相关手续的,视为中标人放弃中标,没收投标保证金。

九、投标其他要求

1)招租人仅按照该土地的现状提供给中标人使用。中标人对该土地的土地性质、地形地貌、排水用电及排灌等情况以及合同文本已详细了解并愿意承租,不得以此为由向招租人主张任何权利或拒绝履行合同。

(2)中标人须按800/亩的标准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

3)租赁期限内,如遇国家发展需要收回土地的,出租方收到政府通知后,立即通知承租单位,承租单位须无条件配合开展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工作以及无条件按时交回土地。如涉及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款(含奖励金(如有情况下)),双方按照以下方式处理:由出租人与承租人按各50%的比例分配。

4)招租人仅按现状出租农用地,按指定用途出租,不包括招租标的范围内地上附着物。地上附着物为原承租方投资的,若原承租方因未能及时清场并按时交地的,招租人按原合同条款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原承租方投资的地上附着物,导致招租人未能及时或无法承诺交付时间将合同标的交付给承租方使用,承租方不能以出租方未能及时或承诺交付时间将承租标的给其使用为由向出租方追究有关法律责任和索取任何补偿,双方可无条件解除租赁合同或将合同起始时间调整为出租方实际交付所投地块之日,租期保持不变。

5)承租方在签订合同后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同时,必须付给出租方20000.00元(贰万元整)清场保证金,在租赁期满时,承租方必须去除地上固化物,将地块恢复原状。出租方待合同履行期满且承租方无违约行为以及该地块按出租方的要求完成清场工作情况下无息退回。

、其他事项

招租人网站:https://www.nsny.com.cn,如有需要,竞投人可在该网站查看相关公告内容及下载表格。

                              

附件:1、《狮子洋变电站专用道路西边地块招租明细表》

      2、租赁合同样板(耕地类)

 

 

 

             广州南沙庙贝农场有限公司

                   202412月2日

 


狮子洋变电站专用道路西边地块招租明细表

单位:广州南沙庙贝农场有限公司

 

 

编号

地点

面积(亩)

产权证号

租期

招租底价

经营/范围

租金递增方式

投标保证金(元)

备注

1

庙贝农场3队狮子洋变电站专用道路西边

30.739

粤(2023)广州市不动产权第11068913号

3年

2000/亩·

农业种植

每年递增7%

30000.00


展开图片logo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