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南沙现代农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现有耕地面向社会农业种植经营者进行招投标,耕地情况见附表。根据上级要求,集团公司统一对土地进行集约化管理,本次公开招租仅面向企业、合作社,不接受自然人报名,本项目采用明标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向的单位前来竞价。
一、投标报名及咨询
竞投人可于2021年11月30日至2021年12月13日上午8:30至 12:00,下午2:00至5:00(节假日除外),携带相关资料到广州南国置业有限公司[地址:珠江东路十五巷置业公司办公室(珠江街虚日市场东侧)]进行报名或咨询。
联 系 人:梁小姐
联系电话:020-84524522
二、投标要求
1.意向方必须为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经营范围与农业种植相关(以营业执照为准,如营业执照未说明的,则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查询打印件)。
2.投标人在参加投标前,要对自己所投地块的田号、面积、经营范围、租赁期限、投标底价及递增方式、地形地貌、排水用电等情况以及合同文本详细了解后才进行投标。
3.投标时,每个投标人对所投的每一个标需要交纳一定数量的投标保证金,具体数额根据我司《耕地情况一览表》核定的金额而定,投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后才有资格参加投标。投标人必须使用投标人的银行账户缴纳投标保证金,缴纳保证金的账户户名与投标人名称不一致的,取消投标资格。
4.耕地租期超过1年以上的,租金从第二年开始每年递增 7%。
5.投标报价时,要求投标单位所投地块的报价不能低于相对应地块的招租底价,并以整数报价,不能出现小数点后的数字,否则作为废标处理。
三、投标提交资料
1.凡企业法人竞投,须持有效营业执照或机构代码证(复印盖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盖章)。
2.个体经营者竞投,须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复印盖章)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盖章)。
3.法人、其他组织非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盖章或加盖指印)。
4.投标人需提供属于本单位的银行账户复印件(用于投标人未中标时退回投标保证金用途)。
四、开标方式
现场开(竞)标方式。
五、投标人资格审查
投标单位到广州南国置业有限公司填写《报名资格申报及审核表》,经核查符合投标者领取《资格审核合格回执》,交纳投标保证金。
六、开(竞)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2021年12月14日上午9:20分
开标地点:广州南沙现代农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七、开标、中标要求
1.开标入场时间:2021年12月14日上午9:00分至9:18分止。
2.所有投标人必须到场参加,并在规定时间内入场,过时不得入场,并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3.入场资格:开标日,投标人凭资格审核合格回执、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等证明资料,签到进场。
4.开标由广州南国置业有限公司现场主持,公司招标办、审计监察部派人现场监督,实行现场明标喊价,按价高者得。并在开标后对外公示开标结果(中标情况)3个工作日。
5.截至投标时间,只有一个符合条件的报名者的,我司将发布公示告知,公示3个工作日后且无异议的,我司发布中标公示,确定该报名者为中标人。
6.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不够部分需要补足,多余部分转为租金。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10个工作日内,我司通过开户农业银行转账退回到各个未中标人所提供的属于本人的银行账户。
7.投标人投得耕地后限于自已生产经营,不得转租或分租。否则,我司有权单方解除租赁合同,没收合同履约保证金,无条件收回耕地,对承租者地上附着物和种植产品及由此造成的损失,我司不作任何赔偿或补偿。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出现以下行为的,没收竞标保证金:
1.投标人经竞标后中标的,不得放弃中标,否则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2.只有一个符合条件的报名者,经我司发布中标公示后,不得放弃中标,否则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3.通过短信通知中标人前来签收中标通知书,中标人需在短信通知5个工作日内到广州南国置业有限公司办理签收(如不能前来可协商通过邮寄方式送达),逾期不签收的,视为自动放弃中标,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公司收回物业另行发包。
4.中标人需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到我司办理合同签订等相关手续,逾期不办理,视为自动放弃中标,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我司收回物业另行发包。
九、其他事项
公司网站:http://www.nsny.com.cn如有需要,投标人可在公司网站查看相关公告内容及下载表格。
附件:耕地情况一览表
广州南沙现代农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30日
耕地情况—览表
单位:广州南沙现代农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编号 | 地点、田号 | 承包起止日期 | 合同期 | 面积 | 经营 | 底价 | 投标 | 备注 |
耕地1 | 713号田田尾 | 2022.1.1-2024.12.31 | 3年 | 8.5 | 农业种植 | 2280元/亩/年;年递增7% | 5000元 | 不能筑基种植莲藕等水生作物;水电设施新耕户需自行报装;交纳合同履约金800元/亩。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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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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