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渔业产业园水产智慧化养殖项目设备采购及软件开发采购项目招标人为广州南沙渔业产业园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渔业产业园水产智慧化养殖项目设备采购及软件开发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招标项目概况:
2.1.1 招标项目名称:渔业产业园水产智慧化养殖项目设备采购及软件开发采购项目。
2.1.2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南沙渔业产业园内,十六涌与十七涌之间、灵新大道以东。
2.1.3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
2.1.4 最高投标限价:769.36万元。
备注: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进行整体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报价。投标总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总价的投标文件被否决其投标。
2.2招标范围
2.2.1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2.2招标内容:
采购内容 | 数量 | 主要技术规格 | 服务期限 |
设备采购 | 1项
| 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 合同开始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 设备采购及安装工期: (1)合同签订后7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供设备基础预埋图纸。 (2)设备采购完成日期: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进展情况严格按发包人要求及时供货,所有设备交货地点为南沙渔业产业园水产智慧化养殖项目指定地点。 (3)设备安装完成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内完成。 (4)设备调试及初步验收完成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0日历天内完成。 (5)设备最终验收完成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0日历天内完成。 如遇不可抗力,上述工期可由承包人在与招标人充分沟通前提下做合理调整。 |
软件开发 | 自合同签订后两年内完成本项目的全部建设工作 |
2.2.3交货地点:广州市南沙区(具体由招标人指定供货地点)。
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3.4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大于或等于人民币100万元或以上的类似设备采购和软件开发项目业绩。(1)投标人需同时提供①合同关键页(至少包括首页、含相关设备采购及软件开发内容的合同页、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页等);②经建设单位确认的验收报告或验收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视为无效证明材料。(2)金额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业绩时间以合同的签订时间为准。)
3.5财务能力要求:近三年(2019-2021年)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需提供(2019年-2021年)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6按要求提供《投标人声明》,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一。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于2022年12月26日至2022年12月30日(北京时间,下同)每天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到广东公信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31号江河大厦20楼2003-2004室)办理投标登记,逾期恕不办理。
4.2购买招标文件资料(一式二份,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原件;②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③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④投标登记申请表原件(格式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网址:http://www.gzggzy.cn/),自行下载)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4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应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否则系统无法登记,办理咨询电话:020-28866000。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1月20日9时30分,地点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信息)。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南沙农业集团网站(http://www.nsny.com.cn/)和招标代理机构网站(http://www.gzgxzb.com/)上发布。
招 标人:广州南沙渔业产业园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南沙区灵新公路新港大道1号
联 系人:肖小姐
电 话: 020-84529770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公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31号江河大厦20楼
联 系人:李小姐
电 话:020-83064172-8014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广州南沙渔业产业园有限公司:
本公司就参加 (项目名称) 投标工作 ,作出郑重承诺 :
本公司不存在下列任何情形 :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 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 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 、管理关系;
(5)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 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8) 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 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 、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
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0) 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1)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 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服务质量问题 (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
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
(14) 本项目投标截止日被列入以下系统相关名录或名单 :
①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的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
②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
(15) 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
罪行为的;
(16) 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7) 在近三年内无骗取成交 、经济纠纷及相关不良记录 ;
(18) 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我公司愿意无条件接受招标人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以下处理 :
l、取消投标 、中标资格:
2、没收投标保证金或合同履约保证金 ;
3、按招标人有关制度进行处理 ;
4、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5、其他行政处理决定 。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 ( 单位负责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