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现有农用地面向社会公开招租,具体见附表《148、151号田农用地招租明细表》。本次公开招租采用公开明标竞投方式进行,具体如下:
一、报名时间:2023年6月5日至2023年7月4日(受理时间:上午9点至12点,下午2点至5点,节假日不受理)。
二、报名地址:
广州南沙明珠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沈工
联系电话:82647854
三、投标要求:
1.投标人在参加投标前,要对自己所投农用地的地点、现状、面积、用途、租赁期限、投标底价及递增方式、水电、通信、消防、牌照证照办理等情况以及合同文本详细了解后才进行投标。
2.该农用地块招租规划用于打造集品种研发、应用示范、产品销售于一体的综合性种植项目,计划引入具有行业经验的企业,探索以水稻、玉米、番茄等农作物轮种的高效复合种植模式。
3.该农用地块部分面积涉及农田排灌系统升级改造,合同签署时以我司实际可提供的面积为准。
4.基于租赁地块项目功能要求,立足落实品种研发目标,地块出租年限为4+6年。承租方在租赁期前4年须配合我司完成但不限于:
(1)以双方合作的名义完成一所农作物产业园挂牌;
(2)通过共同申报或合作方转让的形式,以我司或合作双方的名义完成一个农作物新品种登记,租赁期内至少完成两个农作物新品种登记(以农业部登记为准)。
(3)承租方在租赁地块上前4年投资强度应不少于4万元/亩。
完成上述事项方能开展后6年租赁。
5.租赁地块用于农作物种植,承租方须服从南沙都市农业实验园园区统一规划管理。
6.租赁期间,我司在租赁地块内开展团体活动的,承租方免收场地费,免费提供讲解服务。
7.租赁期间,承租方以不高于市场价格优惠标准为我司提供种植的农产品。
8.租赁期间,承租方须配合我司完成政府农业科技振兴相关项目的申报、调研事宜。
9.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营业范围必须同时含有农作物种子经营、农产品的生产、销售与农业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的相关内容,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以营业执照为准,如营业执照未说明的,则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查询打印件)。
10.投标人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
11.投标人或其控股股东其中一家须同时含有上市公司、省级以上(含省级)重点农业龙头企业的资质。
12.投标单位或其控股股东具备经营单个面积超80亩的农作物产业园或农作物种植基地的经验。
13.投标单位或其控股股东具备成功研发农作物新品种的经验,获得农作物新品种权不少于3个(以农业部授权为准)。
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5.投标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企业资信情况可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后截图打印,网址:http://gd.gsxt.gov.cn)。
16.投标报名时,投标人需要按附表《148、151号田农用地招租明细表》中所设定的金额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后才有资格参加相应标的的投标。投标人必须使用投标人的银行账户缴纳投标保证金,缴纳保证金的账户户名与投标人名称不一致的,取消投标资格。
17.投标时,投标人对应交纳保证金的标的进行竞投,中标后到中标登记处签名确认,并交出相应的中标标牌。
四、投标人报名须提交如下资料: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交有效营业执照或机构代码证(复印盖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盖章)。
2.法人、其他组织非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盖章或加盖指印)。
3.交纳投标保证金的银行转账单复印件。
4.投标人需提供属于本人的银行账户复印件(用于投标人未中标时退回投标保证金用途)。
5.无不良行为记录(企业资信情况可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后截图打印,网址:http://gd.gsxt.gov.cn)。
6.佐证材料复印件;
(1)证明营业范围同时含有农作物种子经营、农产品的生产、销售与农业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的相关内容(以营业执照为准,如营业执照未说明的,则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查询打印件)。
(2)投标人注册资本不少于1000万元(以营业执照显示为准)。
(3)投标人或其控股股东其中一家须同时含有上市公司、省级以上(含省级)重点农业龙头企业的资质。
(4)投标单位或其控股股东具备经营单个面积超80亩的农作物产业园或农作物种植基地的经验。
(5)投标单位或其控股股东具备成功研发农作物新品种的经验,获得农作物新品种权不少于3个(以农业部授权为准)。
注:以上资料需投标人盖章确认。
五、投标人资格审查:
投标人到广州南沙明珠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填写《报名资格申报及审核表》,经核查符合投标者领取《资格审核合格回执》,交纳投标保证金。
六、竞投时间: 2023年7月5日14时30。
七、竞投地点:广州南沙明珠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广州市南沙区珠江街道永安二街141号)
八、开标要求:
1.开标入场时间:2023年7月5日14时-14时30 。
2.入场资格:开标日,投标人凭资格审核合格回执、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等证明资料,签到进场。
3.所有投标人必须到场参加开标会,并在规定时间内入场,过时不准进场,并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按废标处理。
4.由广州南沙明珠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运营管理部工作人员现场主持,公司招标、物业管理部、公司纪检部门派人现场监督,实行现场明标喊价,按价高者得。并在开标后对外公示开标结果(中标情况)3个工作日。
5.截至投标时间,只有一个符合条件的报名者的,我司将发布公示告知,公示3个工作日后且无异议的,我司发布中标公示,确定该报名者为中标人。
6.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合同保证金,不够部分需要补足,多余部分转为租金。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定标后5个工作日内,我方通过开户交通银行转账退回到各个未中标人自己所提供的属于本人银行帐户上。
7.中标人投得的标的农用地须按附表《148、151号田农用地招租明细表》中用途使用,不得擅自改变用途、转租或分租。否则,我司有权单方解除租赁合同,没收合同保证金,无条件收回农用地,对承租者地上附着物和种养殖产品及由此造成的损失,我司不作任何赔偿或补偿,并追究相关违约责任和赔偿。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出现以下行为的,没收竞标保证金:
(1)投标人经竞标后中标的,不得放弃中标,否则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2)只有一个符合条件的报名者,经我司发布中标公示后,不得放弃中标,否则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3)通过短信通知中标人前来签收中标通知书,中标人需在短信通知5日内到广州南沙明珠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办理签收(如不能前来可协商通过邮寄方式送达),逾期不签收的,视为自动放弃中标,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公司收回农用地另行发包;
(4)中标人需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到我司办理合同签订等相关手续,逾期不办理,视为自动放弃中标,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我方收回农用地另行招租。
十、其他事项
公司网站:http://www.nsny.com.cn/,如有需要,投标人可在公司网站查看相关公告内容及下载表格。
附件:148、151号田农用地招租明细表
广州南沙明珠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2023年 6 月 5 日
148、151号田农用地招租明细表 | ||||||||
单位:广州南沙明珠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
编号 | 地点、田号 | 土地性质 | 承包起止日期 | 合同期 | 面积 | 底价 | 投标保证金 | 备注 |
1 | 148、151号田 | 基本农田 | 2023年8月1日-2033年7月31日 | 4+6年 | 136亩 | 2000元/亩/年 | 68,000.00元 | 1.租金每两年递增一次,每次增幅为7% 2.考虑部分面积涉及农田排灌系统升级改造,合同签署时以我司实际可提供的面积为准 |
投 标 单 | |||||
本单位已详细了解南沙都市农业实验园148、151号田农用地公开招租公告内容,包括所投地块的田号、面积、经营范围、租赁期限、投标底价、租金递增方式、地形地貌、排水用电及《农用地租赁合同书》文本等情况,本单位愿意参加投标,如本单位中标后出现弃标行为,本单位同意放弃收回所交的投标保证金,并由贵司收回所投农用地另行发包,同时不追究广州南沙明珠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任何责任。本单位确定竞标如下: | |||||
参加投标标号 | 参加投标田号 | 竞标单价 (元/亩/年) | 竞标单位 授权人签名 (盖指印) | 投标日期 | 竞标单位授权人 手机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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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请竞标人详细了解再进行竞标填写此单,一旦封标,视为同意并确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