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南沙庙贝农场有限公司(下称“招租人”)现有2宗耕地、鱼塘向社会公开招租,具体见附表《4队“围仔”等2宗耕地、鱼塘招租明细表》。本次公开招租采用公开明标竞投方式,具体如下:
一、报名时间:
2023年11月16日至2023年11月29日(受理时间:上午9点至12点,下午2点至5点,周末和节假日不受理)。
二、报名地址:
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南丰路1-3号庙贝农场公司(联系人:江生,联系电话:020-84527003)。
三、投标要求:
1、投标人在参加投标前,应充分了解拟投耕地的地点、现状、面积、经营范围、租赁期限、投标底价及递增方式、水电、通信、消防、牌照证照办理等情况,应详细研读合同文本,应确保接受所有合同条款后再参与投标。
2、投标报名时,投标人需要按附表《4队“围仔”等2宗耕地、鱼塘招租明细表》中耕地所设定的金额足额缴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后才有资格参加投标。投标人必须使用投标人的银行账户缴纳投标保证金,缴纳保证金的账户户名与投标人名称不一致的,取消投标资格。
3、投标时,投标人可以投《4队“围仔”等2宗耕地、鱼塘招租明细表》中投标人已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标的耕地,如有多宗物业同时招租竞投的,中标人可同时对已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多宗耕地进行竞投。中标后到中标登记处签名确认,并交出相应的中标标牌。
四、投标人须提交如下资料:
1、以个人投标的,需提供投标人本人身份证原件,不得委托他人报名;以单位投标的,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依法经营,并经相关年检合格,须提交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若委托投标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交纳投标保证金的银行转账单复印件;
3、投标个人需提供属于本人银行账号复印件;单位需提供属于本单位的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盖章(用于投标人未中标时退回投标保证金用途)。
五、投标人资格审查:
投标人到庙贝农场公司填写《报名资格申报及审核表》,经核查符合资格的投标人领取《资格审核合格回执》,交纳投标保证金。
六、竞投时间:
2023年11月30日上午9:45时。
七、竞投地点:
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南丰路1-3号庙贝农场公司第二会议室。
八、开标要求:
1、开标入场时间:2023年11月30日上午9:30—9:45时。
2、入场资格:开标日,投标人凭资格审核合格回执、本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投标单位(人)资信情况(以信用中国网查询为准)等证明资料,签到进场。
3、所有投标人必须到场参加开标会,并在规定时间内入场,过时不准进场,并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4、竞标由招租人现场主持,实行现场明标喊价,按价高者得。并在开标后对外公示开标结果(中标情况)3个工作日。
5、截至投标时间,对应标的只有一个符合条件的报名者的,招租人将发布公开招租结果公示,公示3个工作日后且无异议的,招租人发布公开招租中标结果公示,确定该报名者为中标人。
6、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如投标保证金不足以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及时补足,如投标保证金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后仍有剩余的,剩余部分转为租金。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10个工作日内,招租人通过开户农村商业银行转账退回到各个未中标的投标人提供的开户银行账号上。
7、投标人投得耕地后限于自已生产经营,不得转租或分租。否则,招租人有权单方解除租赁合同,没收合同履约保证金,无条件收回耕地,对承租者地上附着物和种养殖产品及由此造成的损失,招租人不作任何赔偿或补偿。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出现以下行为的,招租人没收投标保证金,土地由招租人另行发包:
(1)投标人经竞标后中标又放弃中标的。
(2)只有一个符合条件的报名者,经我司发布中标公示后,放弃中标的。
(3)中标人在收到招租人通知后5日内未前往招租人处签收《中标通知书》,或经协商通过邮寄方式送达《中标通知书》但中标人不签收的,视为中标人自动放弃中标;
(4)中标人签收《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未到招租人处办理合同签订等相关手续的,视为中标人自动放弃中标。
十、其他事项
公司网站:http://www.nsny.com.cn,如有需要,投标人可在公司网站查看相关公告内容及下载表格。
附件:4队“围仔”等2宗耕地、鱼塘招租明细表
广州南沙庙贝农场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十五日
附件: 4队“围仔”等2宗耕地、鱼塘招租明细表 | ||||||||
单位:广州南沙庙贝农场有限公司 | ||||||||
编号 | 地点、田号 | 承包起止日期 | 合同期 | 面积 | 经营 | 底价 | 投标 | 备注 |
1 | 4队“围仔” | 2024-1-1至2026-12-31 | 3年 | 19.04 | 种植 | 800元/亩/年;年递增7% | 3900 | 不能筑基种植莲藕等水生作物。 |
2 | 6-1-1 | 2024-1-1至2026-12-31 | 3年 | 3.34 | 养殖 | 850元/亩/年;年递增7% | 1000 | 不能筑基种植莲藕等水生作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