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南沙现代农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招商

鱼塘招租公告

2024-06-11 469次浏览

广州南沙现代农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现有鱼塘面向社会农业经营企业招租,土地情况见附表。本招标采用明标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单位前来报名竞价。

投标报名及咨询

竞投人可于2024611日至2024624日上午900至 12:00,下午2:00至4:30(节假日除外),携带相关资料到广州南沙渔业产业园有限公司进行报名或咨询。

人:杜先生、李小姐     话:84529186   

二、投标要求

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水产养殖企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同时,投标单位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投标单位或投标单位控股股东须为省级或以上级别农业龙头企业

2、投标单位或投标单位控股股东为水产养殖、加工一体化企业,投标单位或投标单位控股股东(含下属控股公司)自有水产加工车间不少于2万平方米。

1、投标人在参加投标前,要对所投地块的田号、面积、经营范围、租赁期限、投标底价及递增方式、地形地貌、排水用电等情况以及合同文本详细了解后才进行投标。

2、投标时,投标人对所投的标的需要根据招租人《鱼塘情况一览表》核定的金额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后才有资格参加投标。投标人必须使用投标企业的银行账户缴纳投标保证金,缴纳保证金的账户户名与投标人名称不一致的,取消投标资格。

3、鱼塘租期超过2年的,年租金每两年递增一次,每次递增以上一合同年租金标准为基准价,增幅为 7%

4、 投标人不得有存在拖欠我司租金的情况或曾发生过其他违反我司物业租赁管理规定的情形。

三、投标提交资料

1、参与竞投的企业,须提交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投标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3、交纳投标保证金的银行转账单复印件,交纳保证金银行账户户名与投标企业名称必须一致;

4、投标人需提供属于投标企业的银行账户复印件(用于投标人未中标时退回投标保证金用途);

5、投标单位需提供投标单位或投标单位控股股东须为省级或以上级别农业龙头企业的证明材料;

6、投标单位需提供投标单位或投标单位控股股东为水产养殖、加工一体化企业,投标单位或投标单位控股股东(含下属控股公司)自有水产加工车间不少于2万平方米的相关证明材料;

7、投标单位需提交对所地块制定的详细项目建设运营方案。

四、开标方式

现场竞标方式。

五、投标人资格审查

投标人到广州南沙渔业产业园有限公司填写《报名资格申报及审核表》,经核查符合投标者领取《资格审核合格回执》,交纳投标保证金。

六、竞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6月25日上午9时30分

开标地点:广州南沙渔业产业园有限公司(广州市南沙区灵新公路新港大道1号 )

七、开标、中标要求

1、开标入场时间:2024年6月25日上午9:009:20止。

2、所有投标人必须到场参加,并在规定时间内入场,过时不得入场,并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3、入场资格:开标日,投标人凭资格审核合格回执、身份证原件及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如委托)等证明资料,签到进场。

4、开标由广州南沙渔业产业园有限公司现场主持,实行现场明标喊价,按价高者得。并在开标后对外公示开标结果(中标情况)3个工作日。

5、截至投标时间,只有一个符合条件的报名者的,我司将发布报名结果公示告知,公示1个工作日后且无异议的,招租人发布中标公示,公示3个工作日后且无异议的,确定该报名者为中标人。

6、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不够部分需要补足,多余部分转为租金。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后,招租人通过开户农业银行转账退回到各个未中标人投标时所提供的银行账户。

7、投标人投得鱼塘后仅限于投标企业生产经营,不得转租或分租。否则,招租人有权单方解除租赁合同,没收合同履约保证金,无条件收回鱼塘,对承租者地上附着物和养殖产品及由此造成的损失,招租人不作任何赔偿或补偿。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出现以下行为的,没收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经竞标后中标又放弃中标的;

2)只有一个符合条件的报名者,经招租人发布中标公示后,放弃中标的。

3)招租人通知中标人前来签收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在接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未到招标人处办理签收或与招标人协商通过邮寄方式送达但不签收的,视为中标人放弃中标,没收投标保证金;

4)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未与招标人办理合同签订、土地交接等相关手续的,视为中标人放弃中标,没收投标保证金。

九、投标其他要求

租赁期内如遇政府征收征用如有补偿,租赁红线范围外面积的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款归出租方所有,租赁红线范围内面积的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款按如下规定执行:

1)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基础设施补偿归出租方所有;

2)项目用地红线内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含奖励费),出租方和承租方各收取50%;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外,受影响耕地鱼塘)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由承租方收取;

3)高压线路征收,涉及红线外高压线底受影青苗如有补偿,出租方和承租方各收取50%。

十、其他事项

招租人网站:http://nsny.com.cn/,如有需要,投标人可在招租人网站查看相关公告内容及下载表格。

 

附件:1、鱼塘情况一览表(点击下载)

         2、租赁合同样板(鱼塘类)(点击下载)

 

 

 

广州南沙现代农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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