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Z4401002B6J000017001)
广州南国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现有置业公司50万元以下工程建设项目及货物、服务采购项目一造价咨询服务,拟进行公开招标选取合适的服务单位,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一、招标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置业公司50万元以下工程建设项目及货物、服务采购项目一造价咨询服务
2.预算金额:人民币10万元
3.项目类别:服务类
4.资金来源:企业自有资金
5.采购内容及服务要求:
项目内容 | 数量 | 类 别 | 服务期限 | 预算金额 |
置业公司50万元以下工程建设项目及货物、服务采购项目一造价咨询服务 | 1项 | 服务类 | 1年 | 10万元人民币 |
详见服务内容
6.合同履行期限:以合同约定为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格式自订或按招标文件格式))或近半年内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如投标人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通过系统提取的相关信息证明文件);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订或按招标文件格式)或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1.4 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义务(提供承诺函(格式自订或按招标文件格式)或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保凭证,如依法免缴社保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免缴社保,如投标人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通过系统提取的相关信息证明文件);
1.5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格式自订或按招标文件格式)。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包的投标。
4.投标人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5.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注册一级或以上造价工程师注册证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项目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注: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是指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建人[2018]67号)取得的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按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的规定,根据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的,等同于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
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包的投标。
7.已办理报名手续的投标人。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获取方式
1.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 7 月 17 日8时30分至2024年 7 月 26 日17时0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广州市南沙区珠江街道英豪街1号第一会议室。
3.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按上述规定时间和地点获取招标文件,招标人只接受办理报名及登记手续的供应商投标。投标人必须携带以下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到招标人所在地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①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②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四、投标人注意事项
1.招标人不对投标人进行项目投标登记时提交的相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投标人发现相关资料被盗用或复制,应遵循法律途径解决,追究侵权者责任。
2.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五、招标答疑会
本项目不设置现场招标答疑会。
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北京时间)、开标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 8 月 7 日10 :00。
2.开标时间:2024年 8 月 7 日10 :00,逾期不予受理。
3.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4.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广州市南沙区珠江街道英豪街1号第一会议室。
七、合同总控金额、服务费用计算标准、计费原则、报价要求
1.合同总控金额
本合同的总控金额为 ¥ 100000 (人民币大写: 壹拾万元整 ),即投标人的累计结算价不得超过10万元人民币
2.服务费用计算标准
以《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粤价函〔2011〕742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作为服务费用计算标准。
若服务总费用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作为服务费用计算标准。
3.计费原则
单个工程项目的造价审核服务费用按如下原则计费:
①服务总费用=服务费用计算标准*(1-20%)*(1 - 报价下浮率);
②除《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粤价函〔2011〕742号)文件列明的计费类别外,其他服务内容均不另外计费(包括但不限于:投资估算审核、工程变更审核、预付款/进度款支付审核、质量保证金支付审核、提供同类型建设项目各项造价指数及指标的咨询服务、协助甲方完成审计工作、为各类工程项目合同纠纷提供造价数据支持服务、在甲方要求下参加或组织各类会议等)。
4.报价要求:以“下浮率”形式报价(即投标人的报价区间应为0%至100%的下浮率。)
八、其他
1.项目实施及费用结算方式
①委托方式:实施过程中将采取逐个项目委托的方式进行造价服务。即,每项造价服务将作为独立的委托事项,由招标人分别委托给中标人进行实施。
②结算方式:采用“不发生不付费,先干活后付费”的原则,按服务期内实际发生的项目及类别逐项计算,服务费用拟以“半年度”为周期进行结算。
2.服务期限
①服务期限:服务期限为1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②合同终止条件:服务期限届满或在合同期内,当服务金额累计结算至10万元人民币时,本服务合同将自动终止。
3.投标单位可不出席开标会议。
九、信息发布及结果公告网站:
广州南沙现代农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nsny.com.cn)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
十、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广州南沙现代农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审计监察部
十一、招标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标人地址: 广州市南沙区珠江街道英豪街1号
联 系 人:梁先生
联系电话:15602407845
招标人:广州南国置业有限公司
日 期:2024年 7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