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广州市南沙区耕地集中整治试点示范项目(“多田套合”耕地整治项目)已由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2407-440115-04-05-890618)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南沙良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州南沙良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上述项目的施工监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招标项目概况
2.1.1招标项目名称:广州市南沙区耕地集中整治试点示范项目(“多田套合”耕地整治项目)施工监理
2.1.2工程建设地点:广州市南沙区。
2.1.3工程建设规模:
本项目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主要工程建设内容为土地平整工程、土壤改良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及其他工程。通过对项目区内耕地进行综合整治,提高田间道路通达度,提供更优质的耕作环境,提高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等。项目总投资约为4955.62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4029.48万元。
2.2招标范围:
2.2.1标段划分:本项目设1个标段。
2.2.2招标内容:包括项目实施阶段的施工前期准备、施工管理、投资控制、竣工验收、工程结算、移交、质量保修等工作,并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进度、投资、合同、信息、安全、环保等方面进行有效管理和控制,直至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和工程结算、质量保修期满等的全过程监理服务和工程相关协调工作。
2.2.3监理服务期限
工程监理服务期:施工准备阶段、工程施工阶段、工程保修阶段和竣工结算期的监理服务期。
(1)施工准备阶段:从签订监理合同之日起参与施工准备阶段配合业主完成各项报建手续。
(2)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从业主下达开工令或开工报告审批之日起至施工项目全部完工并办理竣工验收、竣工结算、备案管理等为止。
(3)保修阶段监理服务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备案管理完成之日起至完成保修期服务为止。
(4)竣工结算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至财政部门审定结算为止。
(5)监理服务周期必须满足实际施工要求。
2.2.4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66.21万元。
注:投标总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
3.1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水利部核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注:根据《水利部关于开展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行政许可有关工作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公告2021年第9号)的要求,投标人应按规定办理资质证书延期或换发的相关手续。资质证书有效期按《水利部关于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和甲级质量检测单位资质等级证书延期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公告2022年第10号)、《水利部关于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和甲级质量检测单位资质等级证书延期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公告2023年第9号)规定执行。资质电子证书按《水利部关于实行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和甲级质量检测单位资质电子证书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公告2022年第9号)执行。招标期间如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发布新规定的,按新规定相应调整执行。
3.2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有效的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专业为水利工程,执业单位为本投标单位,且具有工程类高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聘用单位为本投标单位,且具有工程类高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需提供相关证书和投标截止近半年(2024年3月 至2024年8月)或以上的社会保险证明(社保证明需能反映参保人在该投标单位缴纳社保)。
香港专业人士参与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注:(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规定)]。
3.3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按招标文件第六章所附格式内容要求签署的《投标申请公函》。
3.5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营业期限内。
3.6投标人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拟担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为本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需提供网上打印页并加盖单位公章)。
3.7 投标人已出具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3.8投标人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3条单列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8月31日00时00分至2024年9月23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1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自2024年8月31日00时00分至2024年9月23日10时00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5.2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服务指南-系统帮助-【专业工程】新数字交易平台操作指引。
5.3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备用光盘时间:2024年9月23日9时45分至2024年9月23日10时00分,递交地点:本项目具体交易活动日程、场地安排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建设工程→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栏目,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查询最新信息。电子光盘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在将数据刻录到光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
5.4开标时间:2024年9月23日10时00分,地点:本项目具体交易活动日程、场地安排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建设工程→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栏目,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查询最新信息。
5.5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的相关信息。
5.6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gzggzy.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login)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招 标 人:广州南沙良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金茂湾T7栋南沙创新大厦14楼
联 系 人:江工 电 话:020-39088217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南粤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01、303号
联 系 人:冯工 电 话:15914360371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南沙现代农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监管电话:020-39088100
地 址: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金茂中二街南沙创新大厦14-16楼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南沙良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金茂湾T7栋南沙创新大厦14楼
电 话:020-39088217
注: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出异议的,应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也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线上提出的异议。具体按照交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登记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所有内容(包括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示。我公司承诺投标文件中的一切资料、数据均属实,否则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在本项目招投标法定期间,若投标人收到任何针对我司的异议和投诉,我司应依法举证,否则愿意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二、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承诺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原则,如实投标,真实反映企业实力,公平竞争,不弄虚作假,不以低于监理企业成本价竞标而降低监理服务质量,不与任何建设单位订立违背监理企业成本取费标准及相关规定的“阴阳合同”进行恶性竞争,扰乱市场秩序,不与其他单位串通投标或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不出借资质、转包或违法分包监理业务。
四、本公司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五、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六、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七、本公司已经对投标时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团队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自查,保证拟投入的所有人员都是本单位正式人员,都在本单位缴纳社保,不存在持证人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符、买卖租借(专业)资格(注册)证书等“挂证”违法违规行为。
八、本公司承诺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愿意按照相关规定被记录为失信信息,本公司对失信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已知悉,并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总监理工程师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