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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南沙区耕地集中整治试点示范项目(“多田套合”耕地整治项目)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2024-08-31 711次浏览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州市南沙区耕地集中整治试点示范项目(“多田套合”耕地整治项目)已由 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407-440115-04-05-890618)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州南沙良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广州市南粤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广州市南沙区

建设规模:本项目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主要工程建设内容为土地平整工程、土壤改良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及其他工程。通过对项目区内耕地进行综合整治,提高田间道路通达度,提供更优质的耕作环境,提高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等。项目总投资约为4955.62万元(具体以相关资料为准)

项目名称:广州市南沙区耕地集中整治试点示范项目(“多田套合”耕地整治项目)施工总承包

2.2 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最高投标限价

招标范围:按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招标答疑文件、全套施工图纸、设计说明及补充说明等资料,承包本工程项目全部施工内容(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施工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如果工程量清单与图纸内容不一致的,以图纸内容为准)。

标段划分:  1  个标段。

计划工期: 238 日历天,11月30日之前完成项目范围内的土地平整工程。

最高投标限价:36,590,922.48元。

承包方式:综合单价包干

2.3 其他: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3投标人均持有相关主管部门颁发有效期内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或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的规定换领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施工总承包资质;

注:(1)建筑业企业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2)投标人的资质不在有效期内,资质延续手续已通过政府有关部门核准的,投标人需提供经核准延续的相关证明材料;资质延续手续未通过政府有关部门核准的,投标人需提供延续申请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三库一平台”提交申请截图、申请回执等可以证明已经办理核准延续手续的相关证明文件),未能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的,视为资质已失效。

3.5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水利水电工程专业    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同时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注:1)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2)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一级建造师电子证照申领和使用手册》。广东、北京、福建、四川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投标人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

3)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应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3.6对投标人拟派专职安全员的要求: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注: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3.7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8信誉要求(按投标人提供的《企业信誉声明》评审)

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行政处罚决定中已经明确的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区域范围不包含本标段建设地点的,不受该项规定限制

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

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有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严重违约”事实应当以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应当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最近三年”是指从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逆推三年,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起计算)

(5)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3(16)目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3.9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完成企业信息登记,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息登记应按照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关于企业信息登记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3.10其他要求:

1)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基本情况表》中“关联单位”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投标人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https://www.gzggzy.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按照交易平台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8310000分至2024 92310  00 分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按照交易平台的相关指南进行,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 公告发布日期、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5.1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24831日00时00分至2024 92310  00 分。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自行登录电子交易平台网站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注: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补充公告中明确说明。

5.2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24831日00时00分;

截止时间:2024 92310  00 分。

5.3递交投标文件备用光盘时间:2024 9239 45分至2024 92310  00 分;递交地点: 本项目具体的招投标活动日程安排及场地安排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布的为准 (建议安排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5分钟至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5.4开标开始时间:2024 92310  00 分;

5.5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5.6投标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并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按照电子交易平台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      

7.资格审查方式评标办法

7.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将在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日(最后一天须为工作日)。

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7.2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发布的文本为准。

9. 异议方式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南沙良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电话: 020-39088217

地址: 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金茂湾T7栋南沙创新大厦14楼

注: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出异议的,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也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答复线上提出的异议。具体按照电子交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州南沙良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限公司

   址: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金茂湾T7栋南沙创新大厦14楼                              

   编: 511466                              

人: 江工                              

   话:020-39088217                              

   真:020-39088217                              

电子邮件:  /                

   址:  /                          

 

 

招标人:广州市南粤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01、303号                              

   编:                               

人:冯工                               

   话: 15914360371                             

   真:020-83491922                              

电子邮件:1185867356@qq.com                              

   址: /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南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督电话:020-39910651

联系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E栋3楼

 

 

备案管理机构: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进港大道1号中国铁建环球中心5-2栋四楼

联系电话:020-39053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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