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南沙现代农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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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沙农业集团粮油加工厂微改造(文创园)提升项目工程监理 招标公告

2024-09-02 664次浏览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沙农业集团粮油加工厂微改造(文创园)提升项目已由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2405-440115-04-01-449105)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广州南国置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广州市南沙区珠江街道珠江路10号,总用地面积为11675平方米,用地内有建筑约28栋,多有仓库建筑,以低层、多层建筑为主,房产总建筑面积:6379.85㎡。现按修旧如旧的原则进行微改造,其中包括危房加固、外墙修复、园区美化、消防设施建设、历史及创业文化提升等项目建设。

工程建设地点:广州市南沙区珠江街道珠江路10

2.2招标范围

2.2.1标段划分:本项目设1个标段。

2.2.2监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 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结算期、质量保修期全过程,对包括工程质量、进度、 投资控制、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等进行监控,其中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包括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监理人在监理规划中提出有针对性的监理措施,并加强对施工单位扬尘污染防治情况的检查,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扬尘防治措施。

2、工程施工图预算(或承包商投标报价书)和竣工结算审核,及协调等相关工作。

3、对完成本工程所必需的附属临时工程项目施工进行监理。

2.2.3监理服务期:工程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工期、施工阶段的监理工期、工程保修阶段和竣工结算期的监理工期之和:

1)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工期:从中标通知书发放之日起至业主下达开工令或开工报告审批之日为止;

2)施工阶段监理工期:从业主下达开工令或开工报告审批之日起至施工项目全部完工并办理竣工验收、竣工结算、备案管理为止;

3)保修阶段监理工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备案管理完成之日起二年;

4)竣工结算期:从竣工验收完成开始至竣工结算完成为止。

2.2.4监理服务最高投标限价:359328.42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相应资质。

3.1.1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或以上)资质。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资质要求。

注:(1)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广东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038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0298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执行。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投标人的资质不在有效期内,资质延续手续已通过政府有关部门核准的,投标人需提供经核准延续的相关证明材料,资质延续手续未通过政府有关部门核准的,提供延续申请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三库一平台”提交申请截图、申请回执等可以证明已经办理核准延续手续的相关证明文件),未能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的,视为资质已失效。

2)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3.2总监理工程师: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需提供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职称证书、自报名截止日期前一个月或以上的社会保险证明(社保证明需能反映参保人在该投标单位缴纳社保)、劳动合同或聘书)]香港专业人士参与投标的,须在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总监理工程师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注: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5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香港企业具有在香港公司注册证书及商业登记证。

未在招标公告第3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公告发布时间:202492日至202496

4.2报名时间:202492日至202496(上午:09:3011:30,下午:14:3016:30)。

4.3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及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备查);

2)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和职称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原件备查)。

4.4招标文件费每套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4.5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清西路36号三楼

5. 投标文件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49231400分至143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清西路36号三楼会议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南沙现代农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和广东华建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网站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按相关规定执行。

7. 异议受理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异议的,可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南国置业有限公司

电话:020-84523656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珠江街道英豪街1

8. 联系方式

人:广州南国置业有限公司

   址:广州市南沙区珠江街道英豪街1

人:古工

   话:020-84523656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华建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址: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清西路36号三楼

人:李工

   话:19854941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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