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南沙现代农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招商

公开招租公告

2023-01-05 1598次浏览

广州南沙渔业产业园有限公司现有一宗物业(场地)向社会公开招租,具体见附表《物业招租明细表》。本次公开招租采用公开明标竞投方式,具体如下:

一、报名时间: 2023年1月5日至2023年1月18日(受理时间:上午9点至12点,下午2点至5点,节假日不受理)。

二、报名地址:广州市南沙区灵新公路新港大道1号(单位:广州南沙渔业产业园有限公司,联系人:杜先生、李小姐,联系电话:020-84529186)。

三、投标要求:

意向方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南沙区内)的企业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投标企业在参加投标前,要对自己所投物业的地点、现状、面积、经营范围、租赁期限、投标底价及递增方式、水电、通信、消防、牌照证照办理等情况以及合同文本详细了解后才进行投标。

2、投标报名时,投标企业需要按附表《物业招租明细表》中各物业所设定的金额进行缴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企业交纳投标保证金后才有资格参加投标。投标企业必须使用投标企业的银行账户缴纳投标保证金,缴纳保证金的账户户名与投标企业名称不一致的,取消投标资格。

四、投标企业须提交如下资料:

1、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交纳投标保证金的银行转账单,交纳保证金银行账户与投标企业必须一致。

3、投标企业需提供属于本企业的银行账户复印件(用于投标企业未中标时退回投标保证金用途)。

注:以上资料需投标人签名确认并加盖指印。

五、投标企业资格审查:

投标企业到我司业务发起单位(部门)填写《报名资格申报及审核表》,经核查符合投标者领取《资格审核合格回执》,交纳投标保证金。

六、竞投时间: 2023年1月19日9:30。

七、竞投地点:广州市南沙区灵新公路新港大道1号

八、开标要求:

1、开标入场时间: 2023年1月19日9:20。

2、入场资格:开标日,投标企业凭资格审核合格回执、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等证明资料,签到进场。

3、所有投标企业必须到场参加开标会,并在规定时间内入场,过时不准进场,并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按废标处理。

4、由我司业务发起单位(部门)现场主持,公司招标办公室、农业用地事业部、审计监察部派人现场监督,实行现场明标喊价,按价高者得。

5、截至投标时间,只有一个符合条件的报名者的,我司将发布公示告知,公示3个工作日后且无异议的,我司发布中标公示,确定该报名企业为中标企业。

6、开标后,中标企业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合同保证金,不够部分需要补足,多余部分转为租金。未中标企业的投标保证金在定标后5个工作日后,我司通过开户银行转账退回到各个未中标企业自己所提供的属于本企业银行账户上。

7、中标企业投得的标的物业仅限中标企业按附表《物业招租明细表》中物业用途使用,不得擅自改变用途、转租或分租。否则,我方有权单方解除租赁合同,没收合同保证金,无条件收回物业,对承租者由此造成的损失,我方不作任何赔偿或补偿,并追究相关违约责任和赔偿。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企业出现以下行为的,没收竞标保证金:

(1)投标企业经竞标后中标的,不得放弃中标,否则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2)只有一个符合条件的报名企业,经我司发布中标公示后,不得放弃中标,否则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3)通过短信通知中标企业前来签收中标通知书,中标企业需在短信通知5日内到我司业务发起单位(部门)办理签收(如不能前来可协商通过邮寄方式送达),逾期不签收的,视为自动放弃中标,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公司收回物业另行发包;

4)中标企业需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到我司办理合同签订等相关手续,逾期不办理,视为自动放弃中标,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我司收回物业另行发包。

 

十、监督电话:39088100

 

    附件1:物业招租明细表

    附件2:场地租赁合同(物业、商铺类)样板(点击下载)

    附件3:场地交接及设备清单(点击下载)

 

              广州南沙渔业产业园有限公司

                              2023年1月5日


附件1

物业公开招租明细表

序号

物业名称与座落位置

产权证号

出租

面积

m²)

招租方式

租赁年限

招标底价

租金递增幅度

用途

投标保证金(元)

起止时间

租期

首月月租金(元)

 

 

 

1

广州市南沙区万顷沙镇新垦社区裕发路14、16、18、20号地块

穗府国用(2010)第04100049号

1300.10

公开明标

竞投

2022年*月*日-2028年*月*日

6年

3900.3

租金从第二合同年起逐年递增7%

场地需按照要求使用,未经政府相关部门同意不得搭建任何构筑物,不得放置易燃易爆有毒危险

品。

2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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