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已受邀单位
广州新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广州南沙良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大岗镇新联村耕地整治试点区域新增耕地项目进行招标活动。
一、 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编号: XYGL-YQZBFWL-20230830A1
2、采购项目名称:大岗镇新联村耕地整治试点区域新增耕地项目
3、采购方式:邀请招标
4、服务期限: 自招标人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之日起算至2024年3月31日止
二、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含税):人民币97.657万元
三、 项目工作内容及需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中标供应商必须按照采购人的要求按时、按量、保质提供本采购范围的服务。
2、详细内容见《第二部分 采购人需求书》。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1.4参加本次项目投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对于“较大数额罚款”,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1.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有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5、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本次项目招标公告等相关信息在广州南沙现代农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网站、招标代理网站等媒体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本招标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会,如有任何疑问请以书面或电邮形式至采购代理机构释疑。
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3年9月13日14:00-14:30(北京时间)
七、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9月13日14时 30 分(北京时间)
八、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广州市白云区政通路5号新业公司会议室
九、开标时间:2023年9月13日14时 30 分(北京时间)
十、开标地点:广州市白云区政通路5号新业公司会议室
十一、采购人的名称、地址:
采购人名称:广州南沙良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采购人地址: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金茂中二街1号1401房
采购人联系人:黄先生
采购人联系电话:020-84654528
十二、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州新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政通路5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刘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8676628880
2023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