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园区高质量发展,建设南沙青蟹品牌,我司拟以南沙青蟹品牌中心1-2号铺位为基础,结合我司园区南沙青蟹养殖及流通企业资源优势,引进园区从事南沙青蟹流通优势企业开展合作,由我司提供品牌支持,借助合作流通资源优势,强强联合开展南沙青蟹统购统销及高端市场开拓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
南沙青蟹品牌中心1-2号铺合作运营
(二)合作方基本要求:
(1)需派驻专业人员负责该店铺日常运营管理和维护工作,做好南沙青蟹品牌宣传、介绍、打包、发货流通等工作;
(2)配合我司进行南沙青蟹线上直播、销售和推广;
(3)优先保障高质量完成我司南沙青蟹销售发货、达成客户需求;
(4)经营过程应遵纪守法、诚信有序,不得以次充好、不得缺斤少两、不得捆绑搭售、不得欺诈蒙骗消费者。
(三)合作基本情况:项目主体为南沙青蟹品牌中心1-2号铺位,引进从事南沙青蟹流通优势企业开展合作,合作周期为3年。店铺已装修完毕,基础设施齐全。店铺运营我司全程参与,合作方负责提供流通渠道,强强联合开展南沙青蟹统购统销及高端市场开拓工作,并约定我司收益优先保底分配。
二、业务合作条件
(一)合作期限
本次合作周期为3年,每周结算一次垫付金额,收益分成年底结算,每年可根据当年合作收益情况及其他情况考虑是否进行调整,必要时可再签订补充协议,3年后视运营情况等因素综合考虑是否继续开展合作运营。
(二)合作运营模式
(1)我司负责提供品牌支持、场地铺位、铺位的基本装修以及青蟹相关物料。
(2)合作运营商派驻专业人员负责该店铺日常运营管理和维护工作,做好南沙青蟹品牌宣传、介绍、打包、发货流通等工作,且优先保证店铺年销售额达240万元。
(3)我司全程参与跟进店铺运营管理过程,对过程中产生的单据整理存档。
(4)项目合作经营收入计入渔业公司收入,核算成本后双方收益分成。
(三)合作分成原则及比例
(1)根据双方投入比例,我司优先收取项目收益,优先收益不低于4.6万元/年,即4.6万元/年为我司收入最低标准线,无论何种原因导致我司全年收益低于最低标准线,视为合作方未能有效履行义务,由合作方在接到通知起10日内向我司补足。
(2)若全年收益超出最低标准线的,合作双方再按比例分享该收益,收益的70%—90%以技术服务费形式分配给合作方。
(3)店铺年营业额以及我司收入分成的浮动区间作为本次公开选定合作方综合评价的关键条件,以最终公开选定合作方评选结果为准。
(四)保证金
合作方入驻店铺前一次性向渔业公司缴纳人民币伍万元整(小写:50000元)的合同履约保证金。保证金于首年年底收益结算时无息退还。
三、报名资格
报名单位或个人应是在广州市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单位或者取得市场经营资格的个体户,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以青蟹流通为主要业务。
四、报名时应提交的资料如下:
(1)单位或个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如果是公司需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是个体经营户须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3)如为委托参与报名,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明、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报名人无不良行为记录;
(5)对合作方案明确知悉并按合作方案执行承诺书;
(6)渔业产业园公司优先收取收益保底报价;
(7)收益分成比例承诺;
(8)报名人廉洁承诺书。
注:上述资料需加盖报名人公章以密封形式送达,封口处贴密封条并加盖单位公章或个人章,所有印章必须完整、清晰。
五、报名资料送达时间及要求:
报名单位应当在2023年9月13日上午9:30-10:30,现场送达方式递交报名资料,所有材料一式三份。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灵新公路新港大道1号南沙渔业产业园综合服务中心1栋201。
联系人:毛极仁;联系电话:17746076641。
六、开标时间及中标原则:
1、开标时间:2023年9月13日上午10:30-12:00。
2、开标地点:广州市南沙区灵新公路新港大道1号南沙渔业产业园综合服务中心1栋201。
3、中标原则:根据报名单位提交的店铺年营业额以及我司收入分成承诺进行综合对比,综合评分最高者为第一候选人。
综合评分表 | |||
项目 | 评分规则 | 总分100 | 权重60% |
年营业额 | 报价范围在240万-300万元/年为有效报价;报价300万元/年为100分,每低于300万元的1万元减1分,不足1万元按1万元计。 | 得分 | 加权得分 |
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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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评分规则 | 总分100 | 权重40% |
渔业公司收益分成 | 报价范围在20%—30%为有效报价;报价30%为100分;每低于30%的0.2%减1分,不足0.2%按0.2%计。 | 得分 | 加权得分 |
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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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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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其它:
有效报名的单位仅1名时,可直接洽谈商定。
广州南沙渔业产业园有限公司
2023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