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由相关文件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广州南沙现代农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州南沙现代农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南沙流通中心项目海域使用工程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1招标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南沙流通中心项目海域使用工程施工监理
(2)项目地点:广州市南沙区
2.2项目内容:包括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南沙流通中心项目海域使用工程施工监理,项目总投资约为2600万元;
2.3监理范围:包括项目实施阶段的施工前期准备、施工管理、投资控制、竣工验收、工程结算、资产移交、质量保修等工作,并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进度、投资、合同、信息、安全、文明环保等方面进行有效管理和控制,直至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和工程结算、质量保修期满等的全过程监理服务和工程相关协调工作。
2.4最高投标限价:412957.23元
2.5建设工期:施工总工期不得超出50个日历天,最迟须于2024年9月1日前竣工验收,前述时间以先到的日期为准。
2.6监理服务期:施工准备阶段、工程施工阶段、工程保修阶段和竣工结算期的监理服务期。
(1)施工准备阶段:从签订监理合同之日起参与施工准备阶段配合业主完成各项报建手续。
(2)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从业主同意开工或开工报告审批之日起至施工项目全部完工并办理竣工验收止。
(3)竣工结算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至竣工结算评审完成并支付为止。
(4)保修阶段监理服务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备案管理完成之日起至完成保修期服务为止。
(5)监理服务周期必须满足实际施工要求。
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3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或以上资质。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应的监理资质要求。
注:(1)香港企业投标的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2)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等相关文件执行。招标期间如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发布新规定的,按新规定相应调整执行。
3.4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并具备本科或以上学历及投标截止时间近一个月(2024年4月或5月)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需能反映参保人在该投标单位缴纳);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项目对项目监理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3.5投标人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具体名单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本项评审以《投标人声明为准》。
3.6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3.7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三条单列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4.1发布招标公告时间:从2024年6月3日至2024年 6 月 7 日 23 时 59 分。
4.2投标登记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 6 月 3 日 9 时 00 分,截止时间:2024年 6 月 7 日 17 时 00 分(节假日除外)。
投标登记及获取招标文件地址:广州市南沙区珠江街新广五路英豪街1号。
(注: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式一份、格式自定)、《投标登记申请表》(一式两份)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2、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登记截止时间止。)
4.3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24年 6 月 17 日 9 时 00 分,截止时间:2024年 6 月 17日 10 时 00 分。
4.4开标时间:2024年 6 月 17 日 10 时 00 分。
4.5递交投标文件、开标地点:广州市南沙区珠江街新广五路英豪街1号。
4.6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截标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定的投标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5.1招标文件获取: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凭以下资料前往广州市南沙区珠江街新广五路英豪街1号进行投标登记并获取招标文件。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起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补充公告中明确说明。
5.2投标人应在投标登记时间内完成投标登记手续。
5.3投标人应凭以下资料办理投标登记及获取招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登记时提供)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2)填妥并盖章的《投标登记申请表》一式两份。表格可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南沙农业集团官网(http://www.nsny.com.cn/)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南沙农业集团官网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南沙农业集团官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招 标 人:广州南沙现代农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南沙区珠江街新广五路英豪街1号
联 系 人:麦工 联系电话:020-84523582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南沙现代农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电话:020-84523582
地 址:广州市南沙区珠江街新广五路英豪街1号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登记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承诺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原则,如实投标,真实反映企业实力,公平竞争,不弄虚作假,不以低于监理企业成本价竞标而降低监理服务质量,不与任何建设单位订立违背监理企业成本取费标准及相关规定的“阴阳合同”进行恶性竞争,扰乱市场秩序,不与其他单位串通投标或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不出借资质、转包或违法分包监理业务。本公司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具体名单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三、本公司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愿意按照《广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穗建规字﹝2019﹞16号)的规定被记录为失信信息,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